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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发布日期:[2017-02-15 14:57] 【字体: 大、中、小 】
一、事项名称与编号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编号:00-426605381-S-01-00-00
二、事项类别
中介服务
三、审查机构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四、审查对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审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93号。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4、《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13]4号。
六、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6、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情况。
七、送审条件
1、完成立项批复、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
2、完成用地红线批复、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3、完成工程规划许可办理;
4.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含规划、人防、气象防雷、市政园林、绿色建筑内容);
5、建设单位在《福建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注册登记。
八、不必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内容
1、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工业工程中的工艺、构筑物;
3、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4、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装修改造、立面改造工程;
5、未涉及第1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一般性设计变更;
6、施工过程中临时技术措施设计等;
7、抢险救灾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九、施工图审查范围及送审材料
“送审资料清单”在厦门市建设局网站“图纸审查”栏目下载或向施工图审查机构索取。
共性资料:
1、《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纸质材料7份,电子化材料(word格式)1份);
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7份,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1份)
各类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一)工程勘察
1、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用地红线批文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用地规划许可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4、《福建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事前备案表》(复印件一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勘察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Word格式);
8、工程勘察报告书(原件一式四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9、勘察纲要、计算书、工程勘察有关数据、图表和原始记录、室内土工试验成果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和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对于工程勘察分级标准大型以上工程的各工作环节质量控制记录(原件或复印件一份,盖勘察单位公章和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1、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用地红线批文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用地规划许可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4、工程规划许可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彩色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政府职能部门批复:绿色建筑□、消防□、市政园林□、气象□、超限抗震□、安防□(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保障性住房优化论证意见(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8、建筑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承诺书(格式文件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WORD格式);
9、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1、工程勘察《审查报告书、合格书》以及(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
12、《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3、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4、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分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5、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图纸均应盖单位资质章、项目负责人注册章,分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及其电子化材料(CAD格式);
16、建筑、电气、暖通节能审查备案表(原件一式六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7、厦门市节水“三同时”报审表(原件一式五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18、已审查通过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1、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用地红线批文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用地规划许可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4、工程规划许可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初步设计批复(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8、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9、工程勘察《审查报告书、合格书》(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11、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2、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市政□、消防□、环评□ (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3、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分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4、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图纸均应盖单位资质章、项目负责人注册章;分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5、已审查通过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四)基坑与边坡支护施工图设计
1、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深基坑支护结构超出用地红线的,应有被占用地块的主管部门或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4、工程勘察《审查报告书、合格书》(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6、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8、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图纸均应盖单位资质章、项目和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封面应有原主体设计单位意见并盖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9、已审查通过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原主体设计单位对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设计的《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技术复核表》(原件一份)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11、《专家论证意见》(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五)幕墙和装饰钢构工程施工图设计
1、《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2、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幕墙和装饰钢构工程技术复核表》(原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原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图纸均应加盖单位资质章、项目和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封面应有原主体设计单位意见并盖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六)旧工业建筑功能转变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功能、外观、面积改变的,附规划许可文件(彩色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建筑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承诺书(格式文件原件一份)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4、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消防□、民防□、市政园林□、气象□、绿色建筑□(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8、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9、设计单位非原主体设计单位的,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设计责任归属文件(原件一份,盖相应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原件一份,盖单位资质章和分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1、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各专业图纸均应盖单位资质章、项目负责人注册章,分专业盖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2、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如补勘应先送审查)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4、全套竣工图(原件一份)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3、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构抗震鉴定报告(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4、建筑、电气、暖通节能审查备案表(原件一式六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5、厦门市节水“三同时”报审表(原件一式五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七)既有建筑改扩建与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
1、功能、外观、面积改变的,附规划许可文件(彩色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2、房产测绘单位出具的《房产预算成果》(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3、建筑工程施工图符合规划许可承诺书(格式文件原件一份)及其电子材料(Word格式);
4、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消防□、民防□、市政园林□、气象□、绿色建筑□(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6、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信息一览表(原件一份,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7、《报审委托书》(原件一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8、工程概(预)算书汇总(复印件一份,盖建设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9、设计单位非原主体设计单位的,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设计责任归属文件(原件一份,盖相应单位公章)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0、各专业计算书和电算资料(盖单位资质章和分专业注册章)及其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
11、全套施工图(原件一式四份,各专业图纸均应盖单位资质章、项目负责人注册章,分专业盖专业负责人注册章;均应在蓝图上盖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2、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一份,如补勘应先送审查)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3、全套竣工图(原件一份)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4、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构抗震鉴定报告(原件一份)及其电子化材料(PDF,JPG格式);
15、建筑、电气、暖通节能审查备案表(原件一式六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16、厦门市节水“三同时”报审表(原件一式五份,盖建设、设计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材料(CAD格式)。
十、办理程序
1、登陆厦门市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http://zw.xma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电子化材料上传到管理系统。或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网上自助申报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咨询市行政服务中心“收件窗口”)。
2、将纸质材料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施工图审查机构”窗口。
3、窗口审查人员对所提交的电子化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时,审查机构窗口出具“收件清单”;不符合要求时,出具“补件单”;不予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理由。
4、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1)设计深度严重不足、送审材料内容不完整的:审查机构提出“补件通知单”,审查计时暂停,材料补齐后重新报审。
(2)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以下审查结果文件:
(a)《福建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式三份;
(b)《施工图审查报告书》(含防雷审查内容)一式三份;
(c)《人防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人防审查不通过时,出具《人防审查意见告知书》;
(d)《市政园林工程审批意见书》和《市政园林工程审核书》各一式九份、《市政园林工程审批结论书》一式五份,市政园林审查不通过时,出具《市政园林审查意见告知书》;
(e)《节能备案表》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出一式三份;
(f)加盖审查机构资质章的三套施工图(或三份勘察报告)。建设单位如需再加盖图的,应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审查合格章承诺函》报审查机构。
(3)审查不合格的:
(a)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出具一式三份《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计时暂停;
(b)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告知书》的要求提交整改文件,并由建设单位报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c)整改文件包括整改逐条说明文件一份、设计修改图四份(或修改勘察报告四份)、修改计算文件一份等组成;
(4)当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时,可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5)整改材料在5个工作日时限内报送,超时未报送的,审查机构出具“整改催办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建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提交书面说明。“整改催办单”发出5个工作日后仍未报送的,审图终止。
5、发件:审查机构在确认建设单位已与审查机构签订审查合同并缴清审查费后,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结果文件。
十一、审查时限
施工图审查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7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收费主体:施工图审查机构
收费依据:参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2] 237号文)
福建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表
序号 | 类别 | 计费基数 | 收费标准 |
一 | 居住建筑工程(包含住宅、宿舍及其配套的小型商业网点或零星办公的)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A(万㎡) | 累进计费(元/㎡) |
A≤2 | 1.9 |
2﹤A≤5 | 1.6 |
5﹤A≤10 | 1.3 |
10﹤A≤20 | 1.0 |
A﹥20 | 0.8 |
二 | 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分项工程 | 以工程概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 工程概算额M(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M﹤1000 | 2 |
1000≤M﹤4000 | 1.5 |
4000≤M﹤8000 | 1 |
8000≤M﹤16000 | 0.5 |
M≥16000 | 0.25 |
三 | 市政工程 | 以工程概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 | 工程概算额M(万元) | 累进计费率(‰) |
M﹤100 | 1.7 |
100≤M﹤500 | 1.4 |
500≤M﹤1000 | 1.1 |
1000≤M﹤5000 | 0.8 |
5000≤M﹤10000 | 0.6 |
10000≤M20000 | 0.3 |
M≥20000 | 0.15 |
四 | 工程勘察 | 按现行国家规定勘察收费标准计算的建设工程勘察费总额 | 3.5% |
【备注】
A、同一建筑单体包含居住与公共功能的项目、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共用一个地下室的项目均按“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收费标准计价。
B、结建式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统一按工程概算额为基数计取,并按分项工程单独计费,不得重复收费。
C、超限工程难度系数为:居住建筑1.05,公共建筑及市政工程1.1。
D、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系数为1.15。
十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所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同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原则上应委托同一审查机构审查。
可在本市承接施工图审查业务的审查机构有:
1、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所(房建一类,市政道桥一类)电话:2214297;
2、厦门合道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电话:2298033
3、厦门东厦设建筑施工图审查所(房建一类);电话:电话:5089642
4、厦门厦达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所(房建一类);电话:2184978
5、厦门鹭正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市政、道桥、给排水一类);电话:2278275
6、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的具有一类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十四:受理地址和时间
1、受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厅11号“施工图审查窗口”,联系电话:7703811。
2、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网站地址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xmas.gov.cn/
厦门市建设局网址:www.xmjs.gov.cn/
十五、投诉监督电话
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7703900
市效能投诉中心网址:www.xn.xm.gov.cn/wyts/
厦门市建设局:电话:2220649